应届生被逼离职或打螺丝二选一?签了个人原因离职,赔偿真就没了
星宇股份400应届生被逼签个人原因离职或调岗打螺丝,约70%被清退。本文拆解调岗违法依据、2N赔偿标准、批量劝退的法定程序,并给出三步自救实操。...
一个400人的应届生入职群,现在只剩120人。约70%的人被清退,走的时候签的全是「个人原因离职」。剩下的人被约谈,面前摆着两条路:要么自己走,要么去车间打螺丝。
这是近日被热议的一家上市公司批量劝退应届生事件。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愤怒,第二反应是慌。尤其是正在试用期、或者刚签了三方的应届生,心里都在打鼓:这种事落到我头上,我该怎么办?
签了「个人原因离职」,就意味着你主动放弃了一切赔偿。 经济补偿金(N)、违法解除赔偿金(2N)、甚至失业保险金都可能受影响。这个字一签,公司就干干净净,你两手空空。
公司让你二选一,本身就是违法操作
很多人不知道,劳动合同法第35条写得很清楚:变更劳动合同,包括调岗,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。公司单方面把技术岗的应届生调去车间打螺丝,这叫单方变更,不合法。
有律师分析得很直白:这种批量劝退,如果人数达到法定标准,本质上是经济性裁员。而经济性裁员有严格的法定程序,提前30天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、听取意见、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,最后还要按N支付经济补偿。公司一样都没做,直接逼人签个人原因离职,是把违法解除伪装成自愿离职,省掉的是2N的赔偿。
」这就是典型的吓唬。试用期解除,公司必须证明你「不符合录用条件」,而且这个条件必须是入职时明确告知的、可量化的。拿不出证据,就是违法解除,照样赔2N。别被「试用期随便开」这句话唬住。
为什么有人明明被逼走,还是签了个人原因?
因为公司拿捏住了应届生的软肋:没经验、怕麻烦、怕背调被写坏、怕下家问起来不好听。HR的话术通常是,签个人原因给你写推荐信,背调帮你多说好话,不签的话我们只能按旷工处理,到时候更难看。
这些话全是话术。背调写不写好话,跟你签不签个人原因没有任何关系,法律上也没有任何条款规定公司必须给你写推荐信。而「按旷工处理」更是吓唬,只要你在正常上班、正常打卡,公司就没有理由认定你旷工。真敢这么写,你反而多一个违法解除的证据。
关键动作就一个:拒绝签任何「个人原因」字样的文件。 不管HR怎么劝,你就一句话:「我不同意调岗,也不同意离职,请公司出具书面解除通知书。」这句话一出口,主动权就回到你手里了。公司要么继续让你上班,要么书面解除你,而书面解除就意味着它得按2N赔。
真走到仲裁,2N怎么算?
2N就是经济补偿金的2倍。N等于工作年限乘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。应届生刚入职不满半年,N按0.5算,2N就是1个月工资。听起来不多?但这是你依法应得的,而且仲裁成本极低,劳动仲裁不收费,你自己就能去申请。
需要准备的证据就四样:劳动合同、工资流水、打卡记录、以及所有跟HR沟通的聊天记录,尤其是逼你二选一的对话,截图存好。仲裁庭上,公司要举证它是合法解除的;它拿不出来,就得赔。很多公司一看你认真了,反而主动协商赔钱。它怕的是走程序麻烦,不是怕你。
这几类人,别硬刚,先想清楚
不是所有人都适合一上来就仲裁。你手上证据不全,比如合同没签、工资发现金,或者你特别急着拿离职证明去入职下家,那可以先拿赔偿再走。跟HR谈一个折中的补偿金,签协商一致解除,注意不是个人原因,拿到钱和离职证明,两不耽误。
但如果你手里证据齐、时间也耗得起,就别怂。仲裁是劳动者的权利,不是求人。
回到开头那个群。120个人里,有多少人签了个人原因,有多少人还在硬扛,我们不知道。但有一条规律是稳的:公司越是用这种蠢办法逼人走,你拿2N的胜算越大。 因为它连裁员都裁不合法,更别说单方面调岗了。别怕,法律这一条,是站在你这边。下一步要做的事很具体:翻出你的劳动合同和打卡记录,把跟HR的聊天记录截图存好,如果明天约谈,就把那句「我不同意调岗,也不同意离职,请公司出具书面解除通知书」说出口。
常见问题
签了个人原因离职,还能再告公司要赔偿吗?
很难,基本没戏。个人原因离职在法律上被视为你主动辞职,等于放弃了N和2N的赔偿主张,公司可以拿这份文件当免责证据。
公司说试用期不合格让我走,真的不用赔钱吗?
不是真的。试用期解除必须证明你不符合录用条件,而且这个条件要入职时明确告知过、可量化。公司拿不出证据,就是违法解除,照样赔2N。
被逼二选一但还没签任何文件,现在该怎么办?
一个字都不签,继续正常上班打卡。你只要不签个人原因离职,公司要么让你继续干,要么书面解除你,后者就得按2N赔。
本文涉及的应届生离职纠纷案例与法律口径来自公开网络信息整理,仅供经验分享,不构成任何法律建议;具体维权结果因证据、地区仲裁实践而异,请以劳动仲裁机构或专业律师意见为准,理性决策,注意风险。